4月16日,据深圳市总工会,员工小明在获得月薪4.5万元的新工作录用后,因前公司以“工作交接未完成”为由,迟迟不予开具离职证明,最终导致新公司撤回录用通知,工作机会彻底错失。小明愤而提起法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为由进行抗辩或拒绝。由于公司的违法行为与小明错失工作机会、遭受工资收入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小明赔偿损失14896.55元。
陕视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被迫打工人:这样看前公司赢了
2、网友欢快轮船x:这种小人之心的公司,早点倒闭吧
3、网友老汉喊你来窝利:现在很多人也要找自己的问题离职也各种不配合,不交接工作,说走就走,
4、网友积木一休:这种前公司,往S里罚,没点气度
5、网友何日军再来Jun:这种情况应该罚这个公司赔现在工资的3倍,省的他穿肠坏肚的坑别人!
6、网友别选物理快逃:判赔太少了至少判赔三个月工资
7、网友海蓝蓝3003101625729:那就离职前办好交接啊,真以为跳槽这么容易?肯定是背着原公司想跳槽呗。
8、网友水哥玩球:哪家公司?我天天去举报
9、网友朕谚:赔偿新公司录用时长为赔偿标准吧?!
10、网友血翼才轩:前公司赔偿之后,我觉得法院应该要调节一下与后公司的入职细节。
11、网友玖荔凝香:公司公布出来,让人小心点。挣钱不容易!在一起好好相处,不在一起就好聚好散!
12、网友可与言语无二三:陪伴我们童年的四大金刚都4.5万的月薪了[发怒],李华还不知多少[笑哭]
13、网友xiner:是人才,哪哪都要的
14、网友羽球交流:哪个公司这么可恶?
15、网友韓公解梦:天天去举报
16、网友善良高山rq:前公司崩了
17、网友聪明的百香果AhH:害人害己,两败俱伤,何苦来哉?
18、网友上进船帆ONX:这么点……
19、网友汇小科技:前公司上班多少年,赔多少年
20、网友灵敏喜鹊pa:曝光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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