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80后”男子张某某在网络交友平台与福建“95后”女子小张相识后,没想到一场游玩引发了一起诉讼。
张某某表示,双方相识不到半月,小张提出到武汉游玩,他为其购买了机票,并支付了游玩景点和当晚酒吧的相关费用。张某某称,当晚离开时,小张称其臀部、腰部被他触碰、骚扰,要他给3万元。在他拒绝后,小张随即报警,并称其酒驾。后来,警方未对性骚扰一事立案,也未检测出酒精浓度。
事后,小张称,张某某实施的性骚扰行为对其产生严重心理阴影,工作生活受到显著负面影响,遂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某在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9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书获悉,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性骚扰的认定不能以双方关系、被害人求助时间点、相处空间、被害人的即时反应等某一单一要素定论。小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某对其实施了违反原告意愿的性骚扰行为,亦未能举证证明其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
资料图
女子报警称遭同行男子性骚扰
警方调查后不予立案 女方起诉男方索赔
“她主动要求到武汉游玩,让我给她购买机票,吃饭时主动要求我给她投喂,制造暧昧的气氛,还要求去景点黄鹤楼游玩,所有费用要求我支出。”在庭审中,张某某对当天的细节仍记得很清楚。
判决书显示,2025年8月初,张某某和小张通过网络平台认识。张某某购买了2025年8月12日福州市飞往武汉市的机票(9:50出发,11:40到达,出行人小张)。
2025年8月12日晚,两人一同前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的酒吧。小张称,在酒吧期间,张某某对其进行两次不正当肢体接触。有一次系自己站在酒吧凳子上观看表演时,张某某未经其允许对其臀部、腰部进行了触碰。张某某则称,出于保护小张安全的目的扶了她一下,不是刻意触碰。
张某某记得,小张站在凳子上看表演的时间大概是晚上9点多,两人共同离开酒吧的时间是晚上快11点。
8月12日晚约11时,两人离开该酒吧一同前往停车场。停车场内,两人在张某某的车内,就是否性骚扰进行沟通,同时小张使用其另一部手机进行拍摄。
随后,张某某要求小张下车,小张在车内电话报警,报警内容为张某某酒驾及存在性骚扰行为,并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催促出警。
庭审中,张某某认为,小张提供的车内拍摄视频内容不完整,小张要求他支付3万元进行私了的片段没有在视频里体现。
至于为何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小张称,是因为自己在查询相关法律,没有立刻离开是为了保留证据。
后民警到现场,调取了现场的监控,进行现场勘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出具的结果是不予立案,亦未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告知处理结果后,小张将此事投诉至其他单位未果,认为张某某实施的性骚扰行为对其产生严重心理阴影,工作生活受到显著负面影响,遂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女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男方性骚扰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性骚扰通常是指以身体、语言、动作、文字或者图像等方式,违背他人意愿实施的以性为取向的有辱其尊严的性暗示、性挑逗以及性暴力等行为。性骚扰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属于一般侵权纠纷,原告小张应就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武汉警方经调查后认为,依法收集的相关证据无法认定有故意猥亵行为发生,未予以刑事立案,亦未予以行政处罚。
本案中,根据两人陈述及本案证据,两人通过网络平台相识,共同前往娱乐场所消费,小张认为被告张某某在公共区域对其实施了两次性骚扰行为。从两人社交关系来看,双方系具有一定了解且相识的关系;从两人相处的空间来看,双方一直处于开放的公共场所,即使小张在车内拍摄双方沟通视频时亦是处于地面停车场的相对开放的公共空间;从事件发生的时间点来看,小张所称的两次性骚扰行为之间间隔时间较长,小张所称性骚扰行为发生时间与其报警的时间间隔较长。小张提供的视频证据中亦未有张某某承认实施了性骚扰行为的自认。
法院认为,性骚扰的认定不能以双方关系、被害人求助时间点、相处空间、被害人的即时反应等某一单一的要素定论,综合本案情况,原告小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某对其实施了违反原告意愿的性骚扰行为,亦未能举证证明其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对小张主张张某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不予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郭宇 审核 官莉
网友看法
1、网友彭大探房:政府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了,不然以后诬告成风,人人自危还怎么生活呢
2、网友用户江山等:澳门那个女子自愿和人发生性关系又告男子强奸不是拘留了吗,
3、网友念叔126:这女的吃喝玩乐花的都是男方的钱,最后还想敲诈勒索3万,男的不上钩,反手诬告,这种人就该抓起来判刑
4、网友凌晨4点:明显的仙人跳敲诈勒索,不能简单驳回上诉,男方应该报警调查
5、网友贝贝呆想想:差不多同样的事,在香港不是有诬告入罪的吗?
6、网友泰西节度使:只是驳回?诬告成本太低了,变相鼓励诬告;多次110报假警,浪费警力
7、网友江城照相馆:@豆包 @小红书 @中国妇女报 @人民日报 太可怕了吧,触目惊心啊
8、网友KNANMI:应该拘留这女的,恶毒坏心眼不分男女,有些渣女利用男性弱点玩白的仙人跳了,要好好的抓一批这种坏女人了,诬告,诬陷,就该受惩罚。
9、网友天空飞鱼2012:现在真的是经济下行,诬告成风,搞成了收益极大,搞不成也毫无风险,太可怕
10、网友深秋的露水:那个,诬陷小男孩的女子,也是福建的
11、网友小方案:因为这种诬告几乎没有代价,所以泛滥成灾。
12、网友运筹帷幄西柚1:男孩子出门在外要好好保护自己,这句话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是一个网络梗了[捂脸][捂脸]
13、网友家有宠物4:国家再不出手刹住这股歪风邪气,任其泛滥,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14、网友戴眼镜的大叔1:良心派出所的民警和良心法官,值得点赞[赞][赞][赞],女方构成敲诈勒索不,要不要立案?
15、网友烟火流萤:这种明显就是奔着敲诈勒索去的,为啥不起诉她诬告
16、网友我可爱的小白熊:不搞地域 但两起案件女方都来一个地方 为什么 怎么了?
17、网友一往无前Ak47:公安机关应该严厉打击这种设局诈骗的犯罪行为!
18、网友天涯心海YD:诬告应该反坐,不能助长无耻之风
19、网友豁达山鹰398:这就是一种新型的"仙人跳"诈骗!公安应立案调查!
20、网友净土:当今社会诬告没有成本,诬告成风,司法系统必须扭转过来
本财经资讯由喝茶财经网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喝茶财经网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
